破产重整,外滩啤酒总汇“活了”
黄浦区法院批准本市首例非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计划
□法治报记者 刘海 法治报通讯员 汤峥鸣
坐拥外滩海关大楼,外滩啤酒总汇不仅开创了上海现酿现售新鲜啤酒的先河,也曾在中外宾客中享有良好声誉。但从2013年开始,企业却因经营不善而濒临破产。近日,随着黄浦区法院作出的批准外滩啤酒总汇重整计划裁定生效,这家老牌餐饮企业将有望走出困境重获新生。据悉,该案也是本市首例非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
老牌餐企陷入困境
上海外滩啤酒总汇创立于1994年,是上海第一家现酿啤酒坊。但谁也没有想到,这家有着近20年经营历史的老牌餐饮企业在最近几年里逐渐走入经营困境。2010年,啤酒总汇原有股东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另一家公司,并由该公司负责啤酒总汇的日常管理。
新股东接盘后并没有给啤酒总汇带来新的发展,相反却因内部管理混乱造成严重亏损,并于2013年1月被迫暂停营业。正当啤酒总汇处于债务缠身、资不抵债之际,两名股东的意外出走使得啤酒总汇的经营状况更加雪上加霜。
由于负责经营的大股东下落不明,摆在外滩啤酒总汇面前的似乎只有走向破产这一条路。但企业一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将使大量债权人的权益无法得到清偿。考虑到啤酒总汇多年积累起的较高知名度和所形成的无形资产,啤酒总汇的主要债权人中粮公司决定通过申请破产重整程序,使啤酒总汇得以继续生存。
去年8月,中粮公司委托律师向黄浦区法院申请对啤酒总汇进行破产重整。在初步审查重整预案的可行性后,黄浦区法院正式受理了这起破产重整案件,并根据摇号结果,指定了破产管理人。
重整计划终获批准
今年4月20日,在法院主持下,这起破产重整案件举行了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由于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法院依法设立了出资人组进行表决。根据重整计划草案,外滩啤酒总汇将引进一家货运公司作为新的投资人,由该公司注入200万元资金,用于清偿外滩啤酒总汇所有债权人的债权,债权清偿比例上升为42.99%,未获清偿的部分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经投票表决,外滩啤酒总汇重整计划草案获普通债权人组过半数的债权人同意,且所代表的债权额占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虽然有两名出资人经公告通知后仍未出席会议参与表决,但法院认为,该重整计划草案所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仍属公平、公正,因此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
经过重整,濒临破产边缘的外滩啤酒总汇获得债务减免,经营实体得以保留,这家在外滩经历20余年风雨的老牌餐饮企业又将焕发出新的活力。
破产重整意义重大
黄浦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沈澜介绍说,近年来法院在加强破产清算程序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同时,也更加注重发挥破产重整制度的社会功能,破产审判工作已从单纯的破产清算转向破产清算、破产保护与破产重整三位一体的新格局。
据介绍,不同于破产清算,重整程序并不是简单地将债务人的财产分配给债权人使企业从经济活动中消灭,而是通过一系列积极的拯救程序使企业获得再生的机会。“司法重整是依法挽救有挽救必要和挽救可能的企业的一种有效手段,对维持就业和保护投资,维护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管理创新都有着积极作用。”沈澜说。但沈澜也指出,近年来法院审结的破产案件中,绝大多数都是通过宣告、清算、终结后让企业退出市场,企业重整的机率非常低,这与企业、主管部门对该项机制的认识不足有着直接关系。他建议,应充分发挥破产重整程序挽救危困企业,保障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