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消息 (记者姚启慧、王哲、通讯员涂莉、张亚琼)备受关注的东星航空破产案终于画上句号。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透露,该院日前已裁定终结东星航空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至此,历时两年的东星航空破产案落幕。
东星航空是华中及中南地区第一家民营航空公司。因公司经营不善和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3月,美国通用电气等6家飞机租赁公司向武汉中院提出对东星航空进行破产清算申请。武汉中院查明东星航空拖欠通用等公司到期债务1084万美元的事实成立后,裁定受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查明,截至破产申请受理日,东星航空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99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0.76亿元,已严重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去年8月26日,武汉中院依法裁定东星航空破产。
今年4月29日,在东星航空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到会的具有表决权的135家债权人中,有122家同意并通过了最终财产分配方案。
此后,武汉中院监督、指导破产管理人完成了两次破产财产分配,总额共计人民币2.43亿元。12月23日,鉴于东星航空破产财产全部分配完毕,武汉中院作出裁定,终结东星航空破产清算程序。
据介绍,东星航空破产案是我国首例跨境航空公司破产案,也是我国首例航空公司破产案,该案的处理曾引起中外广泛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