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律师
刘涛, 河南千业 律 师事务 所 合伙人、公司法律事务部专职执业律师(执业证注册号14101200510350333),专业方向:企业并购、改制、破产、解散清算;合同法。
2000年7月,毕业于西北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2月至2003年12月,受聘于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担任编辑职务。2004年至今,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8年成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为在实务过程中不断加强自身的业务素质,自2004年从事律师行业以来,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举办的“2006年新《破产法》理解与适用及企业改制、并购重组法律事务研讨会”、“《物权法》理解适用专题讲座”、“《公司法》、《合同法》司法解释讲座”、“上市公司改制论坛”等多项培训及讲座,2011年于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研修公司并购法律业务。
一、办理的主要非诉讼案件
1、郑州华太空调有限公司、郑州市齿轮厂、郑州富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郑州高科技电站辅机保温材料公司、郑州华顿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乡镇企业供销总公司、郑州兵比沥青产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营业部劳动服务公司破产清算案;为多家企业(公司)的破产申请提供法律意见以及制作破产预案等书面法律文件;2、一拖股份公司收购江苏扬动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3、上海博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购滑县肿瘤医院案、河南元亨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并购案等并购案件;4、为企业、其他组织出具专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二、其他
1、2006年3月,在河南省律师协会和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举办的辩论赛上,获得明星辩手称号;2006年9月,在第二届全国律师辩论赛河南赛区选拔赛复赛阶段,获得第二名。
2、撰写论文:《浅析民营企业破产案件为何“少”》、《合同变更之诉不同于合同撤销之诉——郑州某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业主合同变更案》、《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诉讼应如何进行》、《企业破产法对破产债权审查、核查及确认程序分析》、《新企业破产法生效后,破产企业的债务人不予清偿债务,应当如何处理》等论文;作为副主编,编撰出版了《新旧破产法比较》一书;作为副主编,负责撰写《企业破产法律精解与实务操作指南》一书的理论部分,该书已出版发行。
3、热心公益事业。2006-2008年间与大河报共同举办“记者进社区”活动,免费为各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现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志愿者,担任郑州市社区科普大学教师,每周进社区为社区居民教授“法律与生活”,2008年、2009年连续两次获得“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执业理念:
诚信为根本,法律为准绳。
联系电话:13838143510
QQ:12329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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